鄂州市外事侨务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

发布时间:2016-08-11 17:31:00

  为了更好地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获得本单位政务信息,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实现依法行政,提高办事效率,根据《鄂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文件,结合本办实际,特编制《鄂州市外事侨务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单位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详见本单位编制的《鄂州市外事侨务局政务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在“鄂州市外事侨务局”网站(网址
www.ezwqj.gov.cn)上查阅和鄂州市外事侨务局现场查阅。
(二)公开形式
  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同时还采取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印刷物等辅助性公开形式。
(三)公开时限
  应当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务信息产生后,本单位将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迟于信息生成后10个工作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一)公开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鄂州市外事侨务局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务信息,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除特殊情况外,本单位将予以提供。
(二)受理机构
  本单位受理部门为鄂州市外事侨务局。
  办公地址:鄂州市滨湖北路市政大厦二楼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11-3830862
  传真号码:0711-3876803
  电子信箱:
ezwqj@126.com
  邮政编码:436000
(三)公开程序
  1、提出申请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电子邮件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本单位网站上下载电子版《鄂州市外事侨务局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网址为www. ezwqj.gov.cn,申请人填表后通过电子邮件即可。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发送至
ezwqj@126.com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上角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首页左上角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持相关证件到鄂州市外事侨务局,当面提出申请。
(4)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业务。
  2、申请处理
(1)审查。本单位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或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
(2)登记。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能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即时予以登记并出具回执。
(3)答复。本机关将在登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根据情况作出书面答复。如果属于本单位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三、申诉监督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投诉。
  投诉电话:0711-3876802
  电子信箱:
ezwqj@126.com
  投诉地址:鄂州市滨湖北路市政大厦二楼 鄂州市外事侨务局监察室
  邮编:436000

             政务信息公开目录
  一、机构职责类
1.1机构职能 单位的主要工作职责         (办公室负责)
1.2单位领导 单位领导成员及其分工       (办公室负责)
1.3内设机构 机关科室主要职责、主要负责人和各岗位人员及联系方式  (各科室负责)

  二、政策法规类
2.1法律法规 国家及有关部委制定的外事、侨务、港澳、引智工作法律、法规和规章 (办公室负责)
2.2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 省人大省政府出台的有关外事、侨务、港澳、引智工作的地方法规和行政规章                         (办公室负责)
2.3规范性文件 省外事侨务办公室或港澳事务办公室、省外国专家局制发或经省政府批准、批转的规范性文件 (办公室负责)

  
三、外事类
1、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内容、办理时限、办理结果;(办公室负责)
4、国际友好城市;(外事科负责)
5、因公出国、护照、签证信息、出国特别提醒、领事保护信息;(外事科负责)
6、因公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及签注办理;(外事科负责)
7、外国人来华签证通知;(外事科负责)
8、涉外认证;(外事科负责)
9、对外表彰;(外事科负责)
10、对外合作与交流;(外事科负责)
11、行政监督及投诉途径,处理办法;(监察室负责)
12、公众关心的其他重要涉外事项。(外事科负责)

  
四、侨务类(侨务科负责)
1、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内容、办理时限、办理结果;
2、归侨侨眷、侨属证件办理;
3、侨生优录证件办理
4、其他类

  
五、引智类(引智办负责)
1、外国专家来鄂工作行政许可;
2、外国专家证办理;
3、出国境培训办理;
4、其他类

  
六、港澳类(外事科负责)
1、香港、澳门政府及部门间的交往;
2、其他类

  
七、内部规章制度
1、工作程序规定                     (办公室负责)
2、工作作风规定                     (办公室负责)
3、机关党风建设规定                 (局党组负责)
4 、干部廉政建设规定                (监察室负责)
5、“争先创优”活动规定        (办公室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