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是科学文化知识的殿堂,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和窗口。图书馆工作人员则是精神文明的传播者和实施者,肩负着教育他人和完善自我的双重任务,为搞好图书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特制定文明公约如下:

  1、确立职业观念。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严格遵守开放时间,按时上下班,不擅自离岗,不串岗。

  2、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对工作认真主动,精益求精。适应时代需求,勇于开拓创新。

  3、文明服务,热情周到。举止庄重,仪表整洁。礼貌相待,态度和蔼,语言文明。真诚服务读者。

  4、室内卫生整洁,窗明几净。书架、书刊摆放整齐有序。室内保持安静,不能干扰读者。

  5、做好咨询,有问必答。自己解答不了的问题,应提供进一步咨询的部门或途径,不能敷衍了事。

  6、处理违章,公正合理。尊重读者,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行事。并要耐心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以理服人,处罚公正合理。

  7、虚心听取读者意见,不与读者争吵,工作中出了差错,要主动向读者道歉。对违犯图书馆规章制度的读者,要好言规劝,按有关规定处理,不能恶语训斥。

  8、相互尊敬,团结协作,关心集体,顾全大局,营造宽松、和谐、讲求奉献的人际关系和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