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半放河灯

发布时间:2009-12-22 00:00:00
  旧时的农历七月,民间有许多传统节日和民俗活动,如七夕节、中元节、盂蓝会,以及放生、放焰口、放河灯等。其中的放河灯历史久远,它源于远古先民们对烟火的崇拜,盛于唐宋时期的宗教活动。尤其是在中元节(七月十五)的晚上,不管是城乡,特别是那些江河湖港的乡民们都要举行放河灯活动,故民间俗说--七月半放河灯,一个心愿一盏灯……
  
  河灯河灯,纸糊纸扪。旧时的老鄂城,一般在七月十三日之前就开始扎河灯。现在回忆起来,好像不完全是纸糊篾扎,全都是用红、白油光纸(有的地方用纱、绸)将河灯扎糊成碗状平底的白莲形、西瓜形、荷花形的河灯,然后在河灯的底部,涂上厚厚的一层溶化的松香(干后不进水),整个河灯讲究圆、薄,重心平稳,最后一道工序便是安灯焾儿倒上吃的油便成。不过,少数地方还有放天灯、放烟灯的旧习。特别是放烟灯,传说能为放者消灾除祸,但一旦升空后飘落在草垛、茅屋或森林里,不但不能消灾反而会引起意外的火灾,故人们早已将其淘汰,而放河灯一直沿承至今。
  
  在民间,传统的观念认为中元节是一个鬼节,老鄂城流传一句俗语,说是七月半,开放鬼门关,让家鬼、野鬼都回来,,意思是,死去的冤魂怨鬼,痛苦地挣扎在黑黑的地狱不得脱生,连路都找不着,在中元节的晚上,如果能托着一盏河灯便能得到脱生。故人们将放河灯视为是一种善举是对逝去的亲人的一种悼念,是对活着的人们的一种祝福。所以七月半的午时以后,一些寺庙的僧侣、城区街道,特别是广大农村都要举行法事活动设坛念经以超度亡魂。待到华灯初上时,象城区的寒溪塘、东门、北门的江边,以及广大的水乡渔村,人们纷纷将点亮的河灯放到江河湖港里,让它随风漂荡。一时间,锣鼓声、鞭炮声、欢呼声响成一片,近看河灯闪烁摇荡,远望水天一色,天上的繁星与水上的河灯交相辉映……在如此美妙的夜色美景中,还夹杂着一阵阵的儿歌--放河灯,放河灯,你的亮,我的明,有的打转转,有的晃不停,引得星星赶热闹,映在水里眨眼睛,是星星,是河灯?谁能分得清……

  如今,随着时代的进步,传统的放河灯已逐渐演变成一种具有时代感的文化活动。人们可以不受任何法事的约束,将河灯放到江河湖海中,借物托情地祝福远涉重洋的亲朋好友,祝福隔海相望的台湾同胞。追悼那些在地震中遇难的亡灵……

(作者:邵文川  湖北省鄂州市群众艺术馆 副研究馆员)